回顾岁北大包丽案终宣判:男友牟林瀚判3年两个月,赔偿73万!

最近电影《消失的她》正在热播,把恋爱脑和PUA的问题再次搬上荧幕。生活中还有许多女生被渣男PUA,她们和影片中的李木子一样陷入深渊,无法自拔。

影片中的男主何非一步步引导李木子坠入他的爱情圈套,简直是丧心病狂。而本次案件的主人公牟林翰与何非相比,有过之而无不及,其所作所为直接导致一位22岁的花季少女自杀!

一、北大才女、未来可期

本次案件的女主包丽出生在广东的一个中产家庭,父母在刚结婚时就外出打工了,一直没顾得上要孩子。在包丽出生时包丽母亲已经三十岁了,家里的生活条件已经得到很大改善,自然把这个晚来的孩子视为掌上明珠,竭尽全力给她最好的物质保障。

在父母的精心照顾下,包丽单纯善良、积极向上,出落成亭亭玉立的大美女。她在学习方面也是非常努力,第一年没有考上理想的大学,但在复读的那年奋发图强,最终被北京大学录取。

包丽进入大学以后,凭借其成绩和人品受到许多人的欢迎,一度被追捧为北大的校花。期间她谈过两个男朋友。第一个男朋友陪伴了她很长时间,她也献出了美好的第一次,后面因为某些原因分手以后,她结识了第二个男朋友牟林翰。

牟林翰同样也是北大的高材生,他们两个一个是文艺部的部长,一个是体育部的部长,表面上看起来郎才女貌,天作之合。而这段恋情的苦楚只有包丽自己知道,她也没想到这个男人会把她送入无尽的深渊,最终导致她结束了年轻的生命。

二、无限PUA,坠入困境

起初包丽和牟林翰度过了一段甜蜜快乐的日子,但相处久了,牟林翰的真面目也就露出来了。包丽逐渐发现这个男友并不像表面那样成熟稳重,他喜欢打架斗殴,喜欢看黑帮片子,脾气也非常暴躁,甚至有时候还对她暴力相待。

包丽觉得牟林翰性格恶劣,以后可能会家暴,于是有了分手的想法。可是牟林翰怎么会放弃一个温柔善良、颜值还超高的女友呢,在他的死缠烂打下,包丽还是分手失败了。

在和包丽关系稳定以后,牟林翰一直对包丽把第一次给了前男友耿耿于怀,在言语间有意无意地对包丽洗脑。牟林翰把自己伪装成接盘的可怜鬼,言语中反复对包丽强调“第一次”多么重要,还自称是因为爱才想要包丽的全部。

包丽刚开始对这种行为有些反感,期间也对朋友吐槽过男友的性格和斤斤计较,但朋友认为牟林翰就是太爱她了,这么爱她的人怎么会做出伤害她的事情?

包丽无法证明自己的直觉,在不断地洗脑下,也逐渐萌生出愧疚感,对牟林翰言听计从。可包丽不知道的是,她的一味忍让,换来的却是男友的变本加厉。

三、走投无路、选择自杀

牟林翰凭借不是处女的理由对包丽提了许多离谱甚至变态的要求。牟林翰让包丽他让包丽把自己的微信备注改为主人,自己则把包丽称为妈妈,用这种方式在潜移默化中削弱包丽的自尊感,表明自己在两人的关系中高人一等。

也许是真的有所谓的处女情节,牟林翰不甘心当“接盘侠,”对包丽的要求逐渐疯狂起来。在两人的微信聊天截图中,暴露出他许多侮辱性的做法,比如他让包丽把“牟林翰的狗”纹到身上,并且把整个过程录下来,侮辱性极强。

更可怕的是,他让包丽去医院做永久绝育手术,还要把切掉的输卵管要回来供自己收藏。包丽对男友的无理变态要求都尽数满足,无下限的PUA让她认为这是对男友的补偿!

身处在这种进退两难的境地,加上牟林翰不断暗示她“可以去死,”她心灰意冷,给牟林翰发了最后一句话“遇到了熠熠闪光的你而我却是一块垃圾,妈妈今天给你谢罪了。”然后这个年轻有才华的女孩用20多粒安眠药结束了自己的生命。

法律分析:迟来的正义!22岁北大才女包丽在男友的长期PUA下选择自杀,其男友被判三年两个月,赔偿73万

22岁北大才女包丽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2019年,而她的男友牟林翰在三年后才得以定罪,但对包丽的母亲来说,即便是他受到了法律的惩罚,她温柔可爱的女儿再也不会回来了!包丽的死是有迹可循的,在她自杀之前,她就曾在宿舍割过腕,当时就引来了警察的询问。

但牟林翰为了防止PUA女友的行为暴露,他拒绝了民警的帮助,还坚称女友是因为状态不好才割腕的,掩盖了真相。后面牟林翰还继续煽风点火,用这种所谓的爱让包丽长期处于精神摧残之中,才最终导致了包丽的死亡结局。

在这个过程中,牟林翰对包丽的死负有不容推卸的责任。

最终牟林翰是以虐待罪被定罪的。虐待罪是指虐待家庭成员、情节恶劣的行为。具体表现为利用骂、冻饿、捆绑、强迫超体力劳动、限制自由、凌辱人格等方法从肉体、精神上迫害、折磨、摧残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。

从本文的案件分析中,我们能够看到牟林翰经常对包丽进行语言侮辱、人格打压,甚至引导他走向死亡,所以虐待是毫无疑问的。

而本案之所以时隔三年才定罪,其中一点可能是对虐待罪的客体“家庭成员”的考量。案发时包丽和牟林翰是恋爱关系,当时他们已经同居并且已经见过双方父母,但这和法律上认定的家庭成员还有所差别。

以往在法律上把家庭成员界定为配偶、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,而亲属包括配偶、血亲和姻亲,并没有明确包括男女同居情况。

而在中国法院网发布的文章中,强调法律对虐待罪规定应包含离婚后的前妻和前夫,恋爱中的男女关系以及雇主和保姆等非典型情况。所以本案将牟林翰判定为虐待罪引起了社会上的广泛好评,纷纷称这是中国法律上的一大进步。

根据刑法的第二百六十条,犯有虐待罪致被害人重伤、死亡的,判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牟林翰被判处三年两个月乃是众望所归。

本次案件再次提到了虐待罪中的精神虐待。牟林翰对包丽多次进行洗脑、辱骂、甚至引导死亡,其实质上是一种冷暴力,虽然没有给包丽带来身体上的伤害,但让包丽的精神上饱受折磨,这显然是符合精神虐待的定义的。

而在法律中,对精神虐待的界定其实是模糊的,我国对精神虐待没有明确的评价标准,对侮辱和讽刺的行为方式也没有进行具体的认定,这就导致许多类似于本案的加害人没有得到及时的、相应的惩罚。

除了精神虐待在虐待罪中的难以界定,精神虐待本身也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。人们往往认为只有造成实质性身体伤害才算得上虐待,这就造成精神虐待普遍发生但得不到普遍解决的局面,但实践中人们在精神虐待中受到的伤害往往大于身体上的虐待。

正如著名心理学家弗洛伊德的研究中所提到的:“精神虐待的奴役性高于身体虐待,因为它会使被虐待者的自信心和意志受到打击,甚至完全摧毁。使部分人自暴自弃,精神彻底崩溃而走上自杀的道路。”本次案例正完美地体现了这个观点。

目前我国学术界对精神虐待是否以虐待罪来量刑尚有争议。但不可争辩的是,精神虐待的形式和界定更为复杂,应该更妥善地执行相关法律,让犯罪者得到更加符合社会价值观的惩罚。

心存恶念,必受惩罚。如果我们遇到类似情况的时候一定不要害怕,要勇敢地向他人求助,必要的时候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